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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自书遗嘱风险大?

发布日期:2022-07-28

自书遗嘱设立简单方便,老人只要能自己写字就可以。但在法院的审判实践过程中,最大争议点是对其真实性的争议,争议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认可难。立下自书遗嘱通常不公开,仅有受益人或自己持有,对其他继承人是个秘密。所以继承开始后,遗嘱拿出来难以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缺少公示公信,其他法定继承人往往质疑其真实性,通常要求鉴定真伪。

二、鉴定难。自书遗嘱笔迹鉴定难度大。一方面,立遗嘱人多为老年人,平时写字和晚年写字肯定不一样,遗留的可比对样本材料有限;另一方面,鉴定机构对于遗嘱的对比样本要求较高,时限要求严格,样本必须产生于遗嘱订立的两年内,老人很少写字,找不到样本,也是难鉴定的因素。

三、举证难。自书遗嘱没有见证人见证,发生纠纷时,当自书遗嘱不具备鉴定条件,又无见证人证明时,法院很可能确定遗嘱无效.不仅浪费司法资源,影响司法效率,更不利于保护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及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合法权益。

遗嘱涉及财产重大,还是要认真对待,遗嘱无小事,设立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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