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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时找朋友的孙子做见证人,可以吗?

发布日期:2021-11-29

立遗嘱时找朋友的孙子做见证人,可以吗?

原则上是可以的,见证人首先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精神状态正常、智力水平正常,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做遗嘱见证人。存款.jpg

一、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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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遗嘱见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立遗嘱时,除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代书、录音、口头、打印遗嘱都需要邀请两名以上的公民到场见证,作为遗嘱见证人进行见证。如果没有见证人或者只有一名见证人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的遗嘱见证人同时可以充任代书人。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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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嚼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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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遗嘱见证人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遗嘱见证人是证明遗嘱真实性的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提到了遗嘱见证人,但只是简单提及,对于见证人的见证资格、见证的内容、见证程序没有规定,使见证作用难以体现。见证人“在场见证”的作用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这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效力。“在场见证”是见证人在遗嘱人定制遗嘱后,直接将见证的内容附书面见证证明,录入录音、录像磁带中,或者是其他的形式法律没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的若干问题意见》也没有规定。因此,遗嘱见证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操作,见证人的见证作用也难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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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见证人做好出庭作证准备。

立遗嘱时要考虑周到,首先,即使真的找到两名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如果将来因为遗嘱发生争议,需要见证人出庭说明情况。还要考虑到几十年后,万一见证人已经去世,或者出庭作证时已经患老年痴呆,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为个人原因或碍于情面不想得罪人,不愿意出庭作证,都可能成为问题。

再者,一旦遗嘱发生争议,见证人即使愿意出庭作证,也要受到法官和几名律师的交叉盘问,如果不掌握法律知识,最终被问倒了,也未可知?这时,如果继承人对代书遗嘱提出异议,或者提出相反证据说代书人不具备法定资格,会不会影响到代书遗嘱的效力呢?回到初衷,遗嘱人忙活一场、托人情当见证人、协助自己订立遗嘱,如果当初发现找亲戚朋友当见证人并不靠谱时,是否还会做这样的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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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建议大家,专业的事找专业的机构,才能在百年之后,让遗嘱成为对家人的“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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