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团队时隔6年终将委托人全部购房款追讨回来!遇到开发商售房前后言行不一、虚假宣传的购房人可以参考。
>>>16年11月,某金公司发放宣传单,出售某都公馆房产,称买房就送股权基金。G某认购了一套,并支付了购房款后,某金公司却告知G某现在购房没有基金。某金公司前后说辞矛盾,G某要求某金公司退还已付房款,某金公司同意协调退款。却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某金公司于19年5月注销,致使G某的债权因债务人主体的消亡而无法获得清偿。
>>>20年5月G某在多次追讨无果的情况下,委托弘嘉所进行维权,律所诉讼团队根据案件情况,选择清算责任纠纷为案件切入点,主张某金公司股东共同返还G某全部购房款。
>>>经过弘嘉诉讼团队和委托人数次沟通,详细了解案情,制定出多份追讨方案,在细致缜密的推敲下,最终决定以清算责任纠纷为案由进行立案。
>>>23年1月,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2年时间多次的举证质证,终得善果,追偿成功,法院判决返还原告G某全部购房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这样的判决真的让人大快人心,弘嘉律师进一步擦亮律界铭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负众望。弘嘉律所在律师见证、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诉讼仲裁等领域经验颇多,希望能通弘嘉律师的百分努力赢取委托人的一份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