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我国贩卖D品,50克以上死刑,如果卖的是假D品呢?算贩D吗?怎么判?
>>>>一个瘾君子在线上购买D品,买回来一看,是冰糖,可卖家离他好几千公里,去找卖家不现实,他又不可能报警。所以他只能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咽,认栽吧。
>>>>越想越闹心,他突然想通了,别人可以卖假货给我,我也可以卖假货给别人呀,他就买来冰糖,在QQ上建立瘾君子群,做起广告宣传D品销售,当然是用的黑话。真有人向他买冰D,他寄过去冰糖,过了一个月果然没事,没人找他算帐。一次没事,二次没事,胆子渐渐大起来。出货量也大大增加。自认为聪明的他算了笔经济账,明矾比冰糖便宜,为了追求利润,把冰糖换成了明矾。自此他就走上了QQ上以明矾充当冰D的致富之路。
>>>>时间过去3个月网警发现有人在QQ群里销售猪肉化合,这是D品的黑话,就是D品的意思。快速出警将其控制,对其住所进行搜查,但未发现D品。男子被逮捕后也是非常的不愤,天天很冤枉,我是为了扼制贩D,在打击贩D,我根本没有贩D,我是在做好事,所以不该抓我。屏幕前的你认为他的做法对吗?评论中讨论。
>>>>弘嘉律师认为,该男子知道他卖假D品,一样是犯罪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非法骗取对方款项为目的,虚构事实那就是诈骗。该男子辩解称,我的行为是在打击网络贩D,我觉得我有功。弘嘉律师认为首先他的主观意愿是诈骗,而不是阻止网络贩D。
>>>>最终该男子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罚款3000元,没收犯罪所得。
>>>>同时警察也根据大数据,对购买假D品瘾君子进行处理。弘嘉律师提示,大数据面前犯罪份子无处隐藏,不要有犯罪的想法,莫伸手,伸手必被捉。